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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耒阳昨天发了“耒阳市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缴9月1日正式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为元/年”一文。很多微友在后台留言或者在文章后面评论:年50,14年60,15年90,16年…为什么城镇医疗保险每年都在递增?是啊,为什么每年都在递增?“掌上君”第一时间把相关信息反馈到耒阳市人社局。
相关负责人发来了一份文件资料,并大概回复内容如下:一是收费标准根据人社部、财政部联合行文的文件通知标准(人社部发〔〕11号)执行,全国都一样。二是中央、省、市、县对每人均补助标准安排了配套资金达元。三是符合条件的报销标准从12%提高到50%,一些门诊大病包干费用最高可达每年4万多(高血压病3期每年元,尿毒症规律透析及综合治疗每年元)。
附件2:耒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根据衡劳社〔〕6号、衡政办发〔〕28号、衡人社发〔〕50号、衡人社发〔〕43号、湘财社〔〕62号及湘人社发〔〕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公布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地点
1.凡属耒阳籍非农业户口居民(参加职工医保者除外),均可以家庭为单位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统一登记参保;未在城区居住的非农业户口居民(参加职工医保者除外),统一到所居住乡镇的基层社会保障服务站登记参保。
2.户籍不在耒阳,但在耒阳居住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以及在耒务工的农民工,凭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农民工凭务工单位证明)可到出具证明的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居民参保的办理流程
1.凡符合参保条件的新参保对象须带一张近期一寸照片、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所需费用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登记参保(续保人员带居民医保手册、身份证及所需费用到户口所在地续保)。
2.新参保人员手册及续保人员手册未盖钢印的统一由居委会收集送医保中心盖钢印,续保居民参保手册已盖钢印的由居委会盖章后直接发给参保居民。
三、参保缴费标准及享受待遇时间
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
年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时间为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过期不予办理。参保居民享受医疗待遇时间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新生儿童在规定参保时间结束后,可携带户口本、出生证明及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到市征收中心服务大厅2号窗口领取银行账号并到银行缴费,凭银行缴费回单开具基金收据,凭基金收据到医保中心城镇居民股办理参保手续,其出生后60天内办理了参保手续的(如跨年度需补缴上年度医保费),其享受医疗待遇时间从出生之日算起。
四、享受医疗待遇
1.基本医疗及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
参保人员因病或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住院可列入报销,下列情形引起伤病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报销范围:
(1)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和吸毒;(2)医疗事故、有第三方责任的交通事故;(3)工伤、职业病的医疗和康复支付范围的;(4)整形、整容;(5)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医疗的;(6)未经批准在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7)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的各种费用;(8)性病检查治疗费用;(9)各种科研性、教学性和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10)住院期间的各种保险费(包括安装心脏起搏器等各种人造器官移植手术的保险费);(11)其他违法行为导致病、伤、残的;(12)应由第三方责任人负担的。
2.生育分娩医疗费基金支付限额
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参保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员住院分娩的,其医疗费用支付限额为:阴道自然分娩,无并发症的为元;阴道难产无产时并发症的为元;妊娠合并症、并发症阴道分娩的为元;剖宫产无并发症的为元;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剖宫产的为元;围产期严重并发症的为元。
3.门诊特殊病种
某些病程较长,需连续治疗或长期服药,且符合门诊特殊病种条件的参保居民可以申报特殊病种,由相关专家鉴定办理特殊病种。申报时间:每年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享受时间为下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程序:(1)申报者持所报疾病近三年的相关资料(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或门诊病历原件(包括一年以上多次就诊记录、详细的病情记录、诊疗计划、检查报告单)、一张一寸近期照片、参保手册到指定的初审医疗机构(医院、医院)办理。(2)初审合格者,医院收集资料交市医保中心统一送衡阳医保中心复审。(3)复审合格者,由市医保中心居民股发放《耒阳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大病专用病历本》。(4)尿毒症、器官移植术后、精神分裂症、恶性肿瘤四大病种出院后可当月申请办理特殊病种,审批合格后,下月享受相应特门待遇。
①以上医疗费用限额标准包括患者自付部分(其中:精神病患者除外)。患者医院等级比例报销:三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统一调整为75%。医院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发生符合规律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其支付比例为75%。
②门诊大病所定年度医疗费用平均按月使用,不超额,不结转。其中22、23号病种可不按月平均使用。
③患者住院必须带手册与门诊大病病历本到市医保中心登记备案。如住院,则出院后年度内不再享受门诊大病,其中1、2、3、4号病种可出院后再恢复门诊大病,但住院当月不享受门诊大病。
④同时患有几种大病的,按其中费用控制标准最高的执行。
⑤患者住院统筹最高支付限额(包括门诊大病医疗)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不超过最高统筹支付线。
4.儿童门诊意外伤害
凡18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参保后,发生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在市医医院就诊。经市医保中心核准的门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一年度内在元以上至元以下按50%报销,需带齐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处方、发票及无第三方责任人的证明。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事情经过报告、火化证明、户口常住人口登记注销原址及所在派出所注销证明、参保手册,到市医保中心居民股办理报销结账,可以一次性补助元/人,其一次性补助金额与本人年度内医保基金支付的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合计不超过本年度最高统筹支付限额。
5.普通门诊
参保居民可以持参保手册到按居委医院门诊治疗。参保居民在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门诊统筹起付额为10元/次,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元(不含门诊统筹起付额),最高支付限额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50%。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患者个人负担。
五、医院就医程序
参保居民到医院住院,入院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医院医保办登记,医院医保办要求办理相关住院手续。出院时,医院结算,并自付个人部分,医院与市医保中心核算。
六、非医院就医程序
参保人员在户口所在地患病,因当地医院条件所限或因专医院诊治,以及在异地因医院诊治的,必须按照逐级转院的原则办理转院手续。确因病情危急的,可先直接转院,并在入院三个工作日内携带诊疗手册及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市医保中心城镇居民医保股办理(急诊可电话先登记)入院审批手续。出院时,医院全额结账,再按要求带齐所需资料到市医保中心报账(个人报账咨询电话-),如外地急诊入院的可电话备案登记(电话-)。
七、异地就医结算
年8月1日,耒阳市城镇居民医保省内异地联网结算正式开通。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医院有:医院、医院、医院、医院、湖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等36家医院。医院住院治疗的,只需带医保手册和身份证及相关疾病检查报告单到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异地联网申请住院手续,医院医保办按医保相关政策结算医药费。
八、参保居民需注意的事项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年一参保,不参保不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参保一年以上;2.参保人员应在每年的9-12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