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新冠病毒防控指引丨国务院应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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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号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为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指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我们制定了《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进一步研究制定本省份工作方案,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做好准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目标要求,为可能出现的秋冬季疫情做好应对准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工作内容(一)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1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医院要在门急诊设置预检分诊点,并在相对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和留观室,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发热门诊应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空间,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所有检查、检验在该区域独立完成。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秋冬季就诊高峰期诊疗量做好发热门诊诊室、留观病房和防护、消毒等用品准备,确保满足临床需求。发热门诊(诊室)所在医疗机构、地址、联系电话应向社会公开。2.加强发热患者闭环管理。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各医疗机构要实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一体化闭环管理,将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工作紧密衔接。要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确保所有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发热患者全部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二是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读病人。三是加强病例排查。发热门诊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还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发热门诊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要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诊断,不涌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疑似和确诊病例要由专人专车(救护车)医院隔离治疗。各级卫生健康行政机构和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转诊疑似和确诊病例。对应诊断而未诊断、应转诊未及时转诊而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扩散的,开展责任倒查。(二)进一步提高核酸检测能力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要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秋冬季节来临前,医院、医院以及县域内1家医院都应具备核酸样本采集和检测能力,设置发医院也应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检测能力要与各医疗机构秋冬季最大诊疗量相匹配。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通过开展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做好核酸检测质控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三)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各有关医疗机构要牢固树立“院内零感染目标”,严格执行院感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要开展院感防控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医疗机构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载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要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四)全力做好医疗救治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责加强组织协调、医疗力量调配和医疗设备配备,对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定点集中治疗,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进一步强化中西医结合治疗,对轻型、普通型患者尽早介入,防止轻症转为重症;重症病例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开展多学科诊疗,千方百计提高诊疗效果;加强治愈患者健康监测、心理疏导和康复治疗,促进患者全面恢复健康。

(五)加强医疗资源储备

1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关病区(病房)准备。医院改造。每省(区、市)至少确定3家省级、每地市至少确定1?2家市级、每县(区)至少确定1家县级医院,医院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要向社会公布。各地指定相关后备医院,并以地市为单位,对硬件条件不达标的医院和后备医院进行改造,要按照本地市医院总床位数的10%进行准备,重点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秋冬季传染病诊疗要求,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提前做好重症病区设置,原则上重症监护床位数量应不少于医院床位总数的10%二是完善医院启用方案。各地要制定医院分级启用方案。医院(或独立院区)启用时必须整体腾空,不得将新冠肺炎病人与普通病医院(或一个院区)。三是做好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准备。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加强医疗机构可扩充床位储备,做好体育馆、展览馆等可分隔的封闭式大空间建筑改造为临时集中收治场所的准备,医院改造预案。

2.加强医疗力量和物资设备保障。一是统筹调配医疗力量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医疗力量,特别是呼吸、感染、重症、护理、临床检验、院感防控等重点科室医疗力量以及可以整建制调派的医疗力量底数清、情况明。各有关医疗机构加强统筹调配,保障临床一线医疗力量充足,医医院还要做好必要时整建制派出医疗力量相关准备。二是加强物资设备配备。各有关医疗机构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区域内统筹,确保储备充足,调配渠道畅通。

(六)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个人防护等开展全员培训,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要建立健全省级专家队伍,要通过视频、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指导,适时组织新冠肺炎诊疗技术交流,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模拟演练,提高基层新冠肺炎诊疗能力和水平。

(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医疗服务工作。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和病房缓冲区,对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儿科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要通过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方式,加强医疗管理,满足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做好协同配合。各地要成立专班,提前做好医疗机构布局改造、资源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要细化方案,完善预案,扎实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织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部门领导分头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对医疗救治相关工作开展不利的,要开展责任倒查。

(三)明确工作进度。各地要制定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要尽快整改,明确整改方案和进度安排。确实需要改造和扩建的医疗机构,要制定改扩建计划。医疗机构改扩建、物资设备配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应于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切实保障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2.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

3.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附件1

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预检分诊

(-)设置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预检分诊点。

2.预检分诊点一般设立在门急诊醒目位置,标识清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具有消毒隔离条件。

3.预检分诊点要备有发热患者用的口罩、体温表(非接触式)、手卫生设施、医疗废物桶、疑似患者基本情况登记表等。

4.承担预检分诊工作的医务人员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医用防护口罩,每次接触患者前、后立即进行手卫生。

5.预检分诊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晩间设在急诊,有醒目标识)。

(二)工作流程

1.应配备有经验的分诊人员,对进入门急诊的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是否有咳嗽、咽痛或胸闷、腹泻等症状,发现可疑患者,登记患者信息,指引患者及陪同人员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由工作人员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2.如果没有设立发热门诊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将患者安全转诊至就近发热门诊进一步排查。

二、发热门诊

(一)设置原则

1.合理规划:医院发热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布局。医院要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和留观室。

2.科学分区:发热门诊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感染和污染。

(二)设置要求

1.选址

发热门诊应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独立区域,设有醒目的标识,具备独立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相隔离,与其他建筑、公共场所保持适当间距。

医院门口和门诊大厅要设立醒目的发热门诊标识,其内容要包括接诊范围、方位、行走线路及注意事项等。院区内应有引导患者到达发热门诊的明确指示标识。

2.布局

(1)发热门诊内应设置“三区两通道”,区分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各分区之间有物理隔断,相互无交叉;设置患者专用出入口、医务人员专用通道以及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口,各区和通道出入口应设有醒目标识;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2)分区设置

污染区:

污染区分为主要功能区和辅助功能区。主要功能区包括候诊区、诊室、留观室、护士站、治疗室、输液观察室等。

辅助功能区包括预检分诊区(台)、挂号、收费、药房、检验、放射、辅助功能检查室、标本釆集室、卫生间、污物保洁和医疗废物暂存间等。

候诊区应独立设置,尽可能宽敞,面积应能满足传染病防控需要。医院应可容纳不少30人同时候诊,医院应可容纳不少于20人候诊。发热门诊患者入口外有预留空间用于搭建临时候诊区,以满足疫情防控所需。候诊区要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加装机械通风装置。

诊室应为单人诊室,并至少设有1间备用诊室。诊室应尽可能宽敞,至少可以摆放一张工作台、一张诊查床、流动水洗手设施,并安装独立电话保持联系。

建议医院留观室不少于15间,医院留观室不少于10间,设置发热门诊的乡镇卫生院也应设置留观室。留观室应按单人单间收治患者。

潜在污染区:主要包括污染防护用品的脱卸区,可设置消毒物资储备库房或治疗准备室。

清洁区: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值班室、清洁库房、防护服穿着区、医务人员专用更衣室、浴室、卫生间等。清洁区要设置独立出入口,并根据医务人员数量合理设置区域面积。

(三)设施设备配备

1.医疗设备设施

基础类设备:应配置病床、转运平车、护理车、仪器车、治疗车、抢救车、输液车、污物车、氧气设备、负压吸引设备等。

抢救及生命支持类设备:应配置输液泵、注射泵(配置工作站)、电子血压计、电子体温计、血糖仪、手持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心电监护仪(配置工作站)、心电图机、除颤仪、无创呼吸机、心肺复苏仪等。可配置有创呼吸机、雾化泵、负压担架。

检验类设备:应配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全自动粪便分析仪、血气分析仪、生物安全柜等。可配置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特定蛋白分析仪。

放射类设备: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设置CT。

药房设备: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配置24小时自动化药房。

辅助设备:电脑、监控、电话通讯设备、无线传输设备、自助挂号缴费机和污洗设备等。

2.通风排风及空调设施

业务用房保持所有外窗可开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同时应具备机械通风设施。通风不良的,可通过不同方向的排风扇组织气流方向从清洁区一潜在污染区一污染区。

空调系统应独立设置,设中央空调系统的,各区应独立设置。当空调通风系统为全空气系统时,应当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3.消毒隔离设备设施

所有功能空间均应设手卫生设施,洗手设施应使用非手触式洗手装置。应配置空气或气溶胶消毒设施和其他有效的清洁消毒措施,配置应包括但不限于:全自动雾化空气消毒机、过氧化氢消毒机、紫外线灯/车或医用空气消毒机。

4.信息化设备

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的局域网设备、电子化病历系统、非接触式挂号和收费设备、可连接互联网的设备、可视对讲系统等。

(四)人员配置

1.发热门诊应配有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并根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等合理配备医师,疫情期间可根据实际诊疗量增配医师数量。发热门诊医师应熟练掌握相关疾病特点、诊断标准、鉴别诊断要点、治疗原则、医院感染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传染病报告要求等。

2.在发热门诊工作的护士应具备一定临床经验,掌握相关疾病护理要点、传染病分诊、各项护理操作、医院感染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发热门诊应根据患者数量及隔离床位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护理人员,疫情期间根据实际患者数量酌情增加护士数量。

3.所有在发热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需经过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培训,经穿脱防护用品、手卫生、医用防护口罩适合试验等知识和技能考核合格后上岗。

(五)发热门诊管理

1.发热门诊应当安排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指导患者测量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症状等,将患者合理、有序分诊至不同的就诊区域(或诊室),并指导患者及陪同人员正确佩戴口罩。

2.发热门诊应24小时接诊,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医生不得推诿患者。

3.要对所有就诊患者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为所有患者进行血常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还要进行

新冠病毒抗体检测和胸部CT检查。

4.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采取全封闭就诊流程,原则上挂号、就诊、交费、检验、辅助检查、取药、输液等诊疗活动全部在该区域完成。发热门诊未设检验室的,患者标本采集后应立即密封处理、做好标识,第一时间通知专人密封运送至检验科。如患者需前往发热门诊以外区域检查,应当严格遵循

“距离最短、接触人员最少、专人防护陪同”的原则,不与普通患者混乘电梯,检查室单人使用,接诊医务人员做好防护,患者所处环境做好消毒。

5.接诊医生发现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医院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应立即组织院内专家组会诊,按相关要求进行登记、隔离、报告,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离院或转院。隔离留观病房若不能满足临床诊疗需要时,需另外设置隔离留观病区。

6.疑似和确诊病例应尽快转送至医院救治。

7.实时或定时对环境和空气进行清洁消毒,并建立终末清洁消毒登记本或电子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处理等。

8.发热门诊区域的医疗设备、物体表面、布草、地面、空气及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和医疗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

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有相应的工作记录。

9.污水排放和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存放与处置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六)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

1.医务人员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

2.应配备符合标准、数量充足(至少可供1周使用)、方便可及的个人防护装备。

3.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原则,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和医疗操作可能感染的风险选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日常接诊时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戴医用防护口罩。如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加戴乳胶手套;在釆集患者咽拭子标本、吸痰、气管插管等可能发生气溶胶和引起分泌物喷溅操作时,穿一次性隔离衣或医用防护服,戴医用手套、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等,必要时可选用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4.进出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要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脱个人防护装备。在穿脱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时,应有专人监督或二人一组互相监督,避免交叉感染。

5.疫情期间,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若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及时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附件2

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

(试行)

为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1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以下简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技术人员、标本釆集、标本管理、实验室检测、结果报告等工作,保证检测质量,提高检测效率,满足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求,特制定本手册。本手册适用于所有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

—\技术人员基本要求

(一)采样人员。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釆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合格),熟悉标本种类和釆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釆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

(二)检测人员。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有2年以上的实验室工作经历和基因检验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实验室配备的工作人员应当与所开展检测项目及标本量相适宜,以保证及时、熟练地进行实验和报告结果,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二、标本采集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各医疗机构的检测能力应当与门急诊就诊人次、住院人次等诊疗量相匹配,并与采集的标本量相适应,避免釆集数量明显超出检测能力导致的标本积压、标本失效、检测结果反馈迟缓等问题。

2.各医疗机构在釆集标本时,要根据不同釆集对象设置不同的釆样区域,将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愿检尽检”人群分区釆样,避免交叉感染。

3.标本釆集应当在满足本机构发热门诊、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及院内职工的检测需求基础上,进一步保障其他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和一般人群“愿检尽检”的要求。

(二)采样点设置。医疗机构设置新冠病毒釆样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釆样点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采样点需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釆样流程和注意事项。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域,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

(三)人员配置及防护要求。每个釆样点应当配备1?2名釆样人员。合理安排釆样人员轮替,原则上每2?4小时轮岗休息1次。釆样人员防护装备要求:N95及以上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服、乳胶手套、防水靴套;如果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戴双层乳胶手套;手套被污染时,及时更换外层乳胶手套。每采一个人应当进行严格手消毒或更换手套。

(四)采样流程。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釆样操作流程制度,根据采样对象类别确定具体釆样流程,包括预约、缴费、信息核对、釆样、送检、报告发放等。应当利用条码扫描等信息化手段采集受检者信息。标本釆集前,釆样人员应当对受检者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并在公共区域以信息公告形式告知核酸检测报告发放时限和发放方式。每个标本应当至少记录以下信息:1.受检者(患者)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址、联系方式;2.采样单位名称、标本编号,标本采集的日期、时间、釆集部位、类型、数量等。

(五)采集方法。应当釆集呼吸道标本,包括上呼吸道标本(口咽拭子、鼻咽拭子等)或下呼吸道标本(呼吸道吸取物、支气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深咳痰液等)。其中,重症病例优先釆集下呼吸道标本;根据临床需要可留取粪便标本。

1.口咽拭子。被采集人员先用生理盐水漱口,釆样人员将拭子放入无菌生理盐水中湿润(禁止将拭子放入病毒保存液中,避免抗生素引起过敏),被釆集人员头部微仰,嘴张大,并发“啊”音,露出两侧咽扁桃体,将拭子越过舌根,在被釆集者两侧咽扁桃体稍微用力来回擦拭至少3次,然后再在咽后壁上下擦拭至少3次,将拭子头浸入含2?3ml病毒保存液(也可使用等渗盐溶液、组织培养液或磷酸盐缓冲液)的管中,尾部弃去,旋紧管盖。

2.鼻咽拭子。采样人员一手轻扶被采集人员的头部,一手执拭子贴鼻孔进入,沿下鼻道的底部向后缓缓深入,由于鼻道呈弧形,不可用力过猛,以免发生外伤出血。待拭子顶端到达鼻咽腔后壁时,轻轻旋转一周(如遇反射性咳嗽,应停留片刻),然后缓缓取出拭子,将拭子头浸入含2?3ml病毒保存液的管中。

3.深咳痰液。要求患者深咳后,将咳出的痰液收集于含3ml釆样液的50ml螺口塑料管中。如果痰液未收集于釆样液中,可在检测前,加入2?3ml釆样液,或加入痰液等体积的痰消化液。可以釆用痰液等体积的含lg/L蛋白酶K的磷酸盐缓冲液将痰液化。

4.鼻咽或呼吸道抽取物。用与负压泵相连的收集器从鼻咽部抽取粘液或从气管抽取呼吸道分泌物。将收集器头部插入鼻腔或气管,接通负压,旋转收集器头部并缓慢退出,收集抽取的粘液,并用3ml采样液冲洗收集器1次(亦可用小儿导尿管接在50ml注射器上来替代收集器)。

5.支气管灌洗液。将收集器头部从鼻孔或气管插口处插入气管(约30cm深处),注入5ml生理盐水,接通负压,旋转收集器头部并缓慢退出。收集抽取的粘液,并用采样液冲洗收集器1次(亦可用小儿导尿管接在50ml注射器上来替代收集)。

6.肺泡灌洗液。局部麻醉后将纤维支气管镜通过口或鼻经过咽部插入右肺中叶或左肺舌段的支管,将其顶端契入支气管分支开口,经气管活检孔缓缓加入灭菌生理盐水,每次30?50ml,总量?ml,不应超过ml。

三、标本管理基本要求

(一)标本包装。所有标本应当放在大小适合的带螺旋盖内有垫圈、耐冷冻的标本采集管里,拧紧。容器外注明标本编号、种类、姓名及釆样日期。将密闭后的标本放入大小合适的塑料袋内密封,每袋装一份标本。

(二)标本送检。标本采集后室温放置不超过4小时,应在2?4小时内送到实验室。如果需要长途运输标本,应釆用干冰等制冷方式进行保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包装运输。

(三)标本接收。标本接收人员的个人防护按采样人员防护装备执行。标本运送人员和接收人员对标本进行双签收。

(四)标本保存。用于病毒分离和核酸检测的标本应当尽快进行检测,能在24小时内检测的标本可置于4°C保存;24小时内无法检测的标本则应置于-70C或以下保存(如无

-7(TC保存条件,则于-20C冰箱暂存)。应当设立专库或专柜单独保存标本。标本运送期间避免反复冻融。

(五)混检标本的采集和检测。

1.釆样方法。按本手册“第二部分(五)采集方法”进行样本釆集。

2.样本混合。将釆集的数个样本(原则上不超过5个)各取卩1进行充分混合,形成混合待检样本。

3.混检样本的结果判断与重测。检测结果先按照各检测试剂盒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被检测基因位点逐一判定,出现任一位点阳性或能测出Ct值的混合样本,均作为重测对象,按照常规方法进行单样本核酸检测。

四实验室管理基本要求

(一)实验室资质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号)有关规定,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条件,以及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条件。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还应当符合《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等要求。

(二)实验室分区要求。原则上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设置以下区域:试剂储存和准备区、标本制备区、扩增和产物分析区。这3个区域在物理空间上应当是完全相互独立的,不能有空气的直接相通。各区的功能是:

1.试剂储存和准备区:贮存试剂的制备、试剂的分装和扩增反应混合液的制备,以及离心管、吸头等消耗品的贮存和准备。

2.标本制备区:转运桶的开启、标本的灭活,核酸提取及其加入至扩增反应管等。

3.扩增和产物分析区:核酸扩增和产物分析。

根据使用仪器的功能,区域可适当合并。如釆用标本处理、核酸提取及扩增检测为一体的自动化分析仪,标本制备区、扩增和产物分析区可合并。

(三)主要仪器设备。实验室应当配备与开展检验项目相适宜的仪器设备,包括核酸提取仪、医用PCR扩增仪、生物安全柜、病毒灭活设备(如水浴锅等)、保存试剂和标本的冰箱和冰柜、离心机、不间断电源(UPS)或备用电源等。

(四)实验室检测。实验室接到标本后,应当在生物安全柜内对标本进行清点核对,并对标本进行灭活处理。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试剂准备、标本前处理、核酸提取、核酸扩增、结果分析及报告。实验室应当建立可疑标本和阳性标本复检的流程。

1.试剂准备。应当选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试剂,并在选择标本保存液和核酸提取试剂时,使用试剂盒说明书上建议的配套试剂。核酸提取方法与标本保存液和灭活方式相关,有些核酸提取试剂(如磁珠法或者一步法),容易受到脈盐或保存液中特殊成分的影响,特别是一步法提取多需要使用试剂厂家配套的标本保存液。

2.标本前处理。已经使用含脈盐的灭活型标本保存液的实验室,这一环节无需进行灭活处理,直接进行核酸提取,而使用非灭活型标本保存液的实验室,则有56C孵育30分钟热灭活、化学灭活的处理方式。

3.核酸提取。将灭活后的标本取出,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标本采集管加样。核酸提取完成后,立即将提取物进行封盖处理。在生物安全柜内将提取核酸加至PCR扩增反应体系中。

4.核酸扩增。将扩增体系放入扩增仪,核对扩增程序是否与试剂说明书相符,启动扩增程序。扩增后产物置于含1mol/L的盐酸中,应将产物全部浸泡至液体中,浸泡后将扩增产物转移出实验室。

五、实验室质量控制与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对检测体系进行必要的性能验证,性能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精密度和最低检测限。实验室要做好日常室内质控,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函〔)53号)要求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应常态化接受国家级或省级检验质量控制。不按照本地要求参加室间质评的,或室间质评结果不合格的,或检测结果质量问题突出的,不得开展核酸检测。

质量管理包括人员的操作技能和生物安全培训,标本采运输、接收和保存,耗材的管理,试剂的选择和性能验质控品的合理设置及其有效判定,复检规则,结果的报告、解释与建议等。

六、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基本要求

(-)报告时限。对于发热门诊、急诊患者,在6小时内报告核酸检测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原则上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医疗机构应当为受检者出具检测报告,并告知其查询方式,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出具检测报告。

(二)检测报告。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单》的参考样式出具检测报告(见附件),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下,互认检测结果。医疗机构可采用纸质、快递、网络或信息化系统等多种形式,发放核酸检测报告,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结果时应按相关要求在12小时内报告。

七、核酸检测安全管理

(一)标本安全管理。标本转运箱封闭前,须使用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标本包装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文件Doc《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PI分类包装要求。涉及外部标本运输的,应按照A类感染性物质进行三层包装。疑似或确诊患者标本应标示有特殊标识,并进行单独转运。检测完成后,若检测结果为阴性,剩余标本及核酸可在结果报告发出24小时后装入专用密封废物转运袋中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随后随其他医疗废物一起转运出实验室进行销毁处理;若检测结果为阳性,剩余标本应进行复核检测。

(二)实验室检测安全管理。

1.基本要求。标本灭活及检测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同时釆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的个人防护。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程序文件及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失误或意外的处理操作程序,并建立实验室环境消毒处理记录。

2.实验前安全要求。应使用0.2%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进行桌面、台面及地面消毒。消毒液需每天新鲜配制,不超过24小时。转运至实验室的标本转运桶应在生物安全柜内开启。转运桶开启后,使用0.2%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对转运桶内壁和标本釆集密封袋进行喷洒消毒。取出标本釆集管后应首先检查标本管外壁是否有破损、管口是否泄露或有管壁残留物。确认无渗漏后,推荐用0.2%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拭消毒样品管外表面(此处不建议使用75%酒精,以免破坏样品标识)。如发现渗漏应立即用吸水纸覆盖,并喷洒有效氯含量为0.55%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不得对标本继续检测操作,做好标本不合格记录后需立即进行密封打包,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后销毁。

实验室操作人员在进行标本热灭活时,温浴前需旋紧标本釆集管管盖,必要时可用封口膜密闭管盖;温浴过程中可每隔10分钟将标本轻柔摇匀1次,以保证标本均匀灭活;温浴后标本需静置至室温或至少10分钟使气溶胶沉降,随后再开盖进行后续核酸提取。

3.核酸提取和检测安全要求。标本进行核酸提取和检测时应尽可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操作。如为打开标本管盖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则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4.实验结束后安全要求。需对实验室环境进行清洁消毒。

(1)实验室空气消毒。实验室每次检测完毕后应进行房间紫外消毒30分钟或紫外消毒机照射消毒1小时。必要时可采用核酸清除剂等试剂清除实验室残留核酸。

(2)工作台面消毒。每天实验后,使用0.2%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进行台面、地面消毒。

(3)生物安全柜消毒。实验使用后的耗材废弃物放入医疗废物垃圾袋中,包扎后使用0.2%含有效氯消毒液或75%酒精喷洒消毒其外表面。手消毒后将垃圾袋带出生物安全柜放入实验室废弃物转运袋中。试管架、实验台面、移液器等使用75%酒精进行擦拭。随后关闭生物安全柜,紫外灯消毒30分钟。

(4)转运容器消毒。转运及存放标本的容器使用前后需使用0.2%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

(5)塑料或有机玻璃材质物品消毒:使用0.2%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或过氧化氢擦拭或喷洒消毒。

(三)实验室医疗废物管理。

1.基本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制定医疗废物处置程序及污物、污水处理操作程序。所有的危险性医疗废物必须按照统一规格化的容器和标示方式,完整且合规地标示废物内容。应当由经过适当培训的人员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处理危险性医疗废物。实验室应建立医疗废物处理记录,定期对实验室排风HEPA过滤器进行捡漏和更换,定期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监测,釆用生物指示剂监测压力灭菌效果。

2.医疗废物的处理措施。医疗废物的处理是控制实验室安全的关键环节,必须充分掌握生物安全废弃物的分类,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

(1)废液的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可分为普通污水和感染性废液。普通污水产生于洗手池等设备,对此类污水

应当排入实验室水处理系统,经统一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感染性废液即在实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液,需釆用化学消毒(0.55%含氯消毒剂处理)或物理消毒(紫外照射30分钟以上)方式处理,确认彻底消毒灭活后方可排入实验室水处理系统,经统一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污水消毒处理效果按GB《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规定进行评价。

(2)固体废物的处理。实验室固体废物应当分类收集。固体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当具有不易破裂、防渗漏、耐湿耐热、可密封等特性。实验室内的潜在感染性废物不允许堆积存放,应当及时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废物处置之前,应当存放在实验室内指定的安全位置。小型固体废物如检测耗材、个人防护装备等均需使用双层防渗漏专用包装袋打包密封后经过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再沿医疗废物通道转运出实验室。

体积较大的固体废物如HEPA过滤器,应当由专业人士进行原位消毒后,装入安全容器内进行消毒灭菌。不能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的物品如电子设备可釆用环氧乙烷熏蒸消毒处理。经消毒灭菌处理后移出实验室的固体废物需集中交由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四)实验室污染的处理。

1.标本污染生物安全柜的操作台造成局限污染时:立即用吸水纸覆盖,并使用0.55%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消毒液需要现用现配,24小时内使用。

2.标本倾覆造成实验室污染时:保持实验室空间密闭,避免污染物扩散。立即使用润湿有0.55%含氯消毒剂的毛巾覆盖污染区。必要时(如大量溢撒时)可用过氧乙酸加热熏蒸实验室,剂量为2g/m3,熏蒸过夜;或20g/L过氧乙酸消毒液用气溶胶喷雾器喷雾,用量8ml/m3作用1?2小时;必要时或用高様酸钾-甲醛熏蒸:高镒酸钾8g/m3,放入耐热耐腐蚀容器(陶罐或玻璃容器),后加入甲醛(40%)10ml/m3,熏蒸4小时以上。熏蒸时室内湿度60%?80%。

3.清理污染物时严格遵循活病毒生物安全操作要求,釆用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并进行实验室换气等,防止次生危害。

八、核酸检测信息化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下,做好标本采集、核酸检测、检测报告的信息对接工作。建立统一的信息采集扫码程序,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做到标本采集的个人信息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顺利对接,各医疗机构间应做到信息互通、互釆、互认。

九、其他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等因素,医疗机构釆集的标本量明显超出自身检测能力范围的,可以建立医疗机构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协作机制,分散检测压力,保证时效性和有效性。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单

医疗机构名称:

姓名:

联系病区/床号:标本类型:

(参考样式)

性别:

人员类型:

送检科室:

标本编号:

年龄:

ID号/住院号:

申请医师:

检验项目

检测结果

参考区间

检测方法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阴性

如实时荧光

PCR法

声明:

1.本检测结果可能受到釆样时间、釆样部位及方法学局限性等因素影响床进行分析。

2,此报告仅对本次送检标本负责。

,结果需结合临

签发时间:(此处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釆样时间:接收时间:

检验人:审核人: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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