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七大举措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一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新增问题发生。按要求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发现问题立即制止,该拆除的依法拆除,该没收的依法没收,该问责的严肃问责,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
二是强化耕地保护执法监督。创新监管手段,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和自然资源“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平台”,加强耕地利用情况监测,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行为及时预警。推进自然资源执法重心下移,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组织开展全省耕地保护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
三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村庄规划批准前,已编制的村土地利用、美丽乡村建设等规划,其用地布局安排与生态保护红线及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冲突的,可将其与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共同作为乡村建设的依据,实现农村规划管理全覆盖。
四是严格项目规划设计审查。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必须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的绿化带宽度,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严格控制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对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各种规划设计,相关部门一律不得通过项目论证和审核。
五是严格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审查。加强对农业空间转为城镇空间和生态空间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确实难以避让的重大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六是严格项目监管和竣工核验。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施工。项目建成后,主管部门要进行实地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规划设计、施工设计,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开展建设的项目,不予通过竣工验收,限期整改、依法查处。乡要落实村庄建设、农民建房选址、放线、验收到场制度,实现开工现场查验、过程监督检验、建后实地核验,防止批少占多、批甲占乙等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七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组织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将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绿化造林、挖湖造景、非农建设等耕地“非农化”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首席记者洪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