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宁注意啦,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年启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标准出台,筹资标准为人均元,比年增加元。其中参合者自缴元,比今年增加30元;政府补助元,比今年增加元。

一参合对象

1、启东市居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外,其余居民均可参加户口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出生的婴儿,在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年度内,如其父母双方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享受住院医药费补偿,否则不可。

3、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从部队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和转业士官及其他外出人员,如要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在规定筹资时间内代为交纳。

二筹资时间

参合者在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上午11点30分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主动缴纳参合资金。

三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

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8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元,普通门诊当年累计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与年相比,年普通门诊医药费用补偿比例提高了10%。

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全年发生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医院按50%纳入),起付线为元,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30%(年为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元(年为元),由各镇年终统一办理结报。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与今年一致。

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因治疗特殊疾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全年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医院按45%予以补偿,医院按35%予以补偿,医院按30%予以补偿,非转诊到医院按15%予以补偿。特殊疾病种类:恶性肿瘤(使用抗肿瘤药物、放疗)、尿毒症(血透、腹透)、重症糖尿病(使用胰岛素)、白血病、结核病(治疗药品)、慢肝(治疗药品)、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后续治疗、血友病、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使用精神病药品)。

四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

医院:在医院治疗的,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起付线元,起付线以上按98%补偿(农村建国前老党员按%补偿),低保户、五保户及农村70周岁以上老人基药全免费。

医院(医院、中医院):经双向转诊(或诊断为急危重症)在医院治疗的,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起付线元,起付线以上按80%补偿(农村建国前老党员按95%补偿)。未经双向转诊(或未诊断为急危重症)在医院治疗的,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起付线元,起付线以上按55%补偿(农村建国前老党员按70%补偿)。

启东医院:转医院治疗的,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起付线元,起付线以上按65%补偿(农村建国前老党员按77%补偿)。到启东市医院和未经转医院治疗的,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起付线0元,起付线以上按38.5%补偿(农村建国前老党员按49%补偿)。

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不超过起付线的不予补偿。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限额30万元(年为25万元)。

小编:小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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