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先进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的重要内容。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系列报道,介绍一批在对敌斗争、执法办案、保护群众、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忠诚担当、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成绩优异、群众公认的法院先进典型,引领广大干警履职奉献。
第一期介绍的是博罗县人民法院园洲人民法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黄植忠。
在惠州有这样一位法官。在自己眼里,他是个普普通通的人;在家人眼里,他是个忙忙碌碌的人;在同事眼里,他是个兢兢业业的人;在群众眼里,他是个堂堂正正的人;在医生眼里,他是个身患尿毒症的病人。他就是黄植忠。
黄植忠博罗县人民法院园洲人民法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年,被中央纪委监察部授予“全国勤廉榜样”称号。
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年,被中央文明办授予“中国好人”称号;同年6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年,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黄植忠自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百姓服务。在基层人民法庭的岗位上,他不图名,不图利,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他身患重症,却仍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法官职责,为民排忧解难;他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公正司法。他以调解为重点,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职能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他办理的千余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因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上访缠讼,得到了当事人和百姓的好评,为法院树立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依法办案,公正至上黄植忠尽管在基层人民法庭从事审判工作,处理一些基层民间纠纷,但他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深知人民群众对公平和正义的渴求,因此,他把公正当作他坚定不移的信念,把公正审判当作他事业的第一要务。
为了实现审判公正,他一方面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另一方面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司法能力。他对自己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予以高度地重视。庭审前,他总要认真审阅案件材料,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庭审时,他总是认真审查证据材料,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庭审后,他总要全面回顾办案经过,认真总结办案经验。通过自己不懈努力,黄植忠在案件质量和司法公正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从事审判工作十几年时间里,黄植忠共审结各类案件多件,从来没有发生过差错案。
提高效率,急人所急与黄植忠共事过的人都有这样的印象:办案速度快,效率高。
他自己也说过,如果办公室的抽屉装了案卷,吃饭的时候都会想到它们。他深切地体会到当事人特别是农村当事人来一趟法庭很不容易,当事人既然来了,就希望事情早有个了断。因此,黄植忠能急当事人所急,在保障案件质量的同时,千方百计地提高办案效率。为了尽快熟悉案情,他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审阅案卷;为了尽快制作法律文书,他努力学习电脑操作技巧……从事审判工作以来,黄植忠办理的案件中没有一起超过审限,特别是近几年的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更是远远低于法律规定的审限。
细心调解,化解矛盾诉讼调解,是民事审判的一个重要内容。法庭受理的大多是婚姻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等案件,通过调解,可以使当事人化解积怨,握手言欢。黄植忠非常注重诉讼调解工作,他把诉讼调解当作处理案件的一种重要手段,当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针对案件的特点,黄植忠采取各种方法加强诉讼调解。一是仔细揣摩当事人的心理,找准调解时机,及时进行调解;二是充分运用夫妻情、亲情、邻里情等情感因素激发当事人的和解愿望;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与人民调解组织多联系,多沟通,推进诉讼调解。
近年来,黄植忠办理的案件中,调解、撤诉结案率均在50%以上,许多当事人当庭笑脸相对,自愿和解,社会效果非常显著。有一次,在受理一桩离婚案时,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互相进行人身攻击,眼见矛盾激化,冲突即将升级,黄植忠及时制止并向当事人宣讲法律,讲清利害关系和违法的后果。经过两个多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授之以法的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逐渐平静下来,放弃了极端的想法,从而避免了一场恶性事件的发生,并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实现了好合好散式的调解离婚,有效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巧妙拒贿,保持廉洁法官在办案的时候,难免会遇到各种诱惑和干扰。黄植忠遇到这些情况时,总能巧妙而妥善地予以处理,既避免给有关人员造成尴尬,又使他们达不到试图影响法官办案的目的。如有人宴请,黄植忠就对他们说:“感谢你们的热情,但我不能喝酒,而且还有许多事情需要时间处理,因此不能接受你们的好意。”如有人送礼,黄植忠则对他们说:“你们打官司不容易,经济也不宽裕,要把钱用对地方。我们有纪律,决不能接受钱物,否则就是害了自己。”由于立场坚定,方法得当,黄植忠同志从未违反过廉政纪律,在群众中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黄植忠的体质不断下降,常常感到身体不适和乏力,但他一直没有放在心上,总想着,医院检查,一拖就是几年。年5月,在一次身体检查中,竟然得出了令人震惊的结果——尿毒症。根据医生的意见,迫切需要进行肾脏移植手术,否则会有生命危险。黄植忠没有被这突如其来的厄运吓倒,面对关爱自己的亲人,面对自己所热爱的工作,面对自己没完成的事业,他表现出了“男人”特有的坚强。他暗下决心,我一定要挺住、必须要战胜疾病!在血液透析治疗中,为了不占用工作时间,他主动向医生提出尽可能把原定于每周一和周五的血液透析安排在周二和周六进行。同年9月,黄植忠同志进行了肾脏移植手术。手术后仅仅一个月,他不顾极度虚弱的身体和医生及家人的强烈反对,就又坚持回到了工作岗位。
不菲的换肾手术费以及昂贵的后续治疗费,对于一名基层法庭审判员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但是,在他眼中,在他心里,始终只有他深深热爱的审判事业。工作和吃药相比,工作排在第一位。工作起来,他顾不上休息,有时甚至忘了吃药,只为了能够把手中的案件又快又好的办结。就这样,几年来,他从未把自己当病人看。在同事们面前还是笑呵呵的,在接待当事人时仍然是和蔼可亲,在法庭审理中依旧是机智缜密。繁重的工作,治疗的重担,气势汹汹的病魔,不仅没有摧毁他的意志、压跨他的身体,反而激发了他努力工作的激情和生活下去的勇气。
黄植忠连续多年被博罗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年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民商事审判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被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称号,年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称号。黄植忠认为,是法院这个大家庭培养、造就了他,是领导和同志们帮助了他,是人民群众的信任鼓励着他,只有多办案、办好案,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做实事,才能回报法院、回报人民、回报社会。
心怀群众,致力公益接连不断的工作任务加上病痛的折磨,已经耗费黄植忠太多的时间与精力,可黄植忠仍然心怀群众,致力于公益事业。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为园洲镇两级妇联干部进行权益保护暨《民法典》宣讲;为基层干部矛盾纠纷调解暨信访维稳业务进行培训,分享基层调解工作心得;带领黄植忠普法惠民志愿服务队开展宪法日公益咨询活动,现场解答群众疑虑,派发手册等等。
黄植忠说:“人生必有死。光着身体来到世上,穿上衣服离开。在世上只活几十年,如何体现人生价值?就是要勇于担当责任。”他时刻提醒自己要在自己有限的时间里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为群众、社会做一点工作。
心中有海,眼中有光,自会散发光芒。黄植忠,一个基层人民法庭的普通法官,用自己对公正的追求和对事业的执着,用自己强烈的责任心和温暖的爱心,在基层人民法庭默默地书写着自己的平凡而又光辉的人生。
同事说作为一名多年与黄植忠法官有交往的同事,我能切身感受到黄植忠法官的人格魅力,那是因为黄植忠法官始终能坚持做到珍惜和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忠实履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的事迹,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博罗县人民法院许玉新
黄植忠拥有一双特别明亮的眼睛,而只有至真至善而充满幸福的人,才会在经历50载人生风雨之后,仍然保持如此纯净的眼神。他的境界,他的理念,他的精神,他的事迹,正是司法人民性的最好解读和实践,是“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真正体现。
——博罗县人民法院廖秉廉
来源/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ms.卢
编辑/吃兔兔
校对/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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